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增强市场活力和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为经营困难而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提供歇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及《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同意开展歇业备案试点的批复》等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福州市市场主体歇业备案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相关修改意见,请于2022年11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zscjgxzcpc@163.com。
附件: 《福州市市场主体歇业备案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