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工作,健全政府储备排污权管理体系,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厅起草了《河北省排污权回购管理暂行办法》(详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22年11月25日前书面反馈我厅(电子文档请发至邮箱)。
感谢支持。
联系人:河北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服务中心 刘增强
联系电话:0311-85202680
邮箱:paiwuquan@126.com
附件: 附件1河北省排污权回购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2《河北省排污权回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起草说明.doc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