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云政办发〔2022〕51号)和《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规范编制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的通知》等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销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我委在前期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云南省卫生健康委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2年11月1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以单位名义提出的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处,联系人:闫凯,联系电话:0871—67195152。联系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725室(邮政编码:650200)。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ynzhjdc@126.com。
附件: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征求意见稿).xlsx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