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三亚市、陵水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南繁管理机构,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厅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尊重科学、严格监管,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厅制定了《2022-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0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22-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22〕5号),为做好我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尊重科学、严格监管,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发展应用”的部署要求,着力提升转基因生物监管能力,优化监督管理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案件查处,严厉打击非法制种、非法种植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项法律法规有效贯彻执行,为生物育种产业化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各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做到:监管能力上水平,积极推动将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议程,为事业发展相关支出争取政府专项预算;强化指导增实效,制定印发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方案,指导从业主体办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加大科普宣传和普法工作力度;严格检查抓落实,对申请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的基地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辖区内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和加工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南繁育制种基地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研究试验监管
开展农业转基因试验基地监管,报批前试验基地申请核查与报批后试验开展规范性检查相结合,严查中间试验是否依法报告,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依法批准,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