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云政办发〔2022〕51号),按照《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规范编制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的通知》(〔2022〕-223)要求,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编制了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事项清单)。现予印发。
附件:1.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2.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