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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9-09  来源: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云政办发〔2022〕51号),按照《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规范编制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的通知》(〔2022〕-223)要求,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编制了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事项清单)。现予印发。

各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云政办发〔2022〕51号),按照《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规范编制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的通知》(〔2022〕-223)要求,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编制了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事项清单)。现予印发。

附件:1.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2.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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