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本市消防工作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本市社会消防组织的建设和管理,根据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市消防救援总队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上海市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修订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有关单位可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来信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229号,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邮编:200051。来信请注明“《上海市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电子邮件地址:shxffgc@163.com
二、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2年 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