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拟对我市部分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为了广泛听取意见,现将列入清理范围的地方性法规目录公布,社会各界可以对照以下7个方面的清理标准,对列入清理目录的31件地方性法规提出修改或废止意见:
1.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
2.与“放管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不符的;
3.与国家、省、市的重大改革决策不适应的;
4.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协调的;
5.法规规定之间有冲突的;
6.法规规定操作性不强需要细化的;
7.与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相抵触的。
社会各界提出清理意见,请写明需清理的法规名称、清理理由,有条件的还可以提出修改方案。清理意见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lfsc3227@163.com,也可以邮寄书面材料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307号)。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 2022年9月30日。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2年8月25日
地方性法规清理目录
(共31部)
1、哈尔滨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2、哈尔滨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3、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
4、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
5、哈尔滨市城市道路限制交通若干规定
6、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
7、哈尔滨市技术市场条例
8、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
9、哈尔滨市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保护条例
10、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
11、哈尔滨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
12、哈尔滨市应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条例
13、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14、哈尔滨市城市公共汽车电车轮渡船客运管理条例
15、哈尔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16、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17、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
18、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
19、哈尔滨市城市环卫作业人员安全保障条例
20、哈尔滨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
21、哈尔滨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22、哈尔滨市城市供水条例
23、哈尔滨市环城防护林带管理条例
24、哈尔滨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25、哈尔滨市节约用水条例
26、哈尔滨市水生态监测条例
27、哈尔滨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28、哈尔滨市地名管理条例
29、哈尔滨市殡葬管理条例
30、哈尔滨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31、哈尔滨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