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我委组织修订了《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形成《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征求意见稿)(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山东省卫生健康委,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9号山东省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处,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swjwzfc@shandong.cn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7日。
附件: 《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