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十大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要求,省市场监管局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进市场主体“代位注销”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或信函(请在信封上注明“登记管辖规定”)反馈。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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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3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市场主体“代位注销”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