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社会公众: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推进严格依法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号),结合我市实际,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起草了《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2),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25日。有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fgc89188806@126.com。
附件.pdf1.《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