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长白山保护局,吉林森工集团、长白山森工集团,各重点国有林区森工企业,各森林经营局,省林业和草原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林草行业助推绿色经济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21]5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21]6号),全面打造林下及林特产业集群,根据《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林改发[2021]108号)及《吉林省林草产业转型发展“十四五”规划》(吉林科[2021]515号),省林草局制定了《吉林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吉林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年)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