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天津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8月19日。期间可将修改意见或建议发送至邮箱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2-87671569
电子邮箱:hkghzx??zc@tj.gov.cn
附件: 《天津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