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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8-02  来源:海关总署
核心提示: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有关要求,政法司会同署内相关司局并组织部分直属海关对涉及行政审批的现行有效的海关规章进行了全面梳理,拟通过集中修订方式“一揽子”进行修改和调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有关要求,政法司会同署内相关司局并组织部分直属海关对涉及行政审批的现行有效的海关规章进行了全面梳理,拟通过集中修订方式“一揽子”进行修改和调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首页 > 互动交流 > 意见征集 >”系统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chenting0089@163.com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海关总署政法司,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8日。

附件:

   1.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修订部分规章的说明(征求意见稿).docx

海关总署

202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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