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司法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
现将《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三)》印发给你们,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司法局
2022年7月8日
附件: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三)》的通知 .doc
各区市场监管局、司法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
现将《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三)》印发给你们,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司法局
2022年7月8日
附件: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三)》的通知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