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国务院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以国家级专项规划的形式对未来15年国家计量事业发展进行总体谋划和部署。根据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我局组织起草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扩大社会参与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进一步开门问策、集思广益,现公开征求对《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诚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就规划稿提出意见建议,为推动广东计量事业发展建言献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7月21日至8月25日止。
二、参与方式
本公告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amr.gd.gov.cn)、微信公众号(广东市场监管)、官方微博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省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直接留言;
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dsjj_jlc@gd.gov.cn(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3.通过信函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广东省市场监管局812室,邮编510630(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为便于后续沟通交流,上述方式反馈意见请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1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及解读.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