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有关规定,规范我省广告产业园区建设和管理,发挥广告产业园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推动我省广告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根据《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省市场监管局草拟了《广东省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为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7月25日前将相关意见建议,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gdsjj_yangjingni@gd.gov.cn;
二、纸质信件寄送至:广州市黄埔大道西363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处1216室(邮政编码:51063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广东省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本公告下方的意见征集栏反馈意见。
附件: 《广东省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