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重点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我厅研究修订了《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厅(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7月12日-7月26日。
联系人:江西省生态环境应急调查中心 武化民
电话:(0791)86866765
邮箱:jxenvsc@126.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政编码:330039
附件: 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