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省粮食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起草拟定了《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征求意见稿)。为了增强立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7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nls-jdjc@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璇 0731-84813212?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7月6日
附件: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xls
附件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