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我委会省商务厅研究形成了《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可在2022年8月5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体改处。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敬请预留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思橙、叶溜涌;电话:0571-85118606;
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 邮编:310025。
附件: 1.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docx
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落实建议.et
3.《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落实建议.et
4.《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起草说明.docx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商务厅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