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奶粉  烟台  海产品  保健品  周黑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法规 » 地方食品法规 » 正文

清远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29  来源: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包括:出口商品生产企业的检查、省级储备粮管理情况检查等。

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国市监信〔2020〕111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0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粤市监〔2020〕91号)文件要求,为了全面推进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完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结合我市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际,经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前期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形成了《清远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依据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按照“谁监管、谁牵头、谁发起”的原则,组织开展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的工作目标。

附件:   《清远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doc

清远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

 
 
[ 食品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食品法规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