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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 (黑农厅函〔2022〕928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28  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核心提示:按照《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黑司通〔2022〕41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我厅梳理了农业农村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事项,制定了《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不设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黑司通〔2022〕41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我厅梳理了农业农村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事项,制定了《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不设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地)、县(市、区)按照权力层级进行认领,并参照执行。

联系人:邹立鹏 联系方式:0451-82636982

附件:   附件1: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xlsx.xlsx

   附件2: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xlsx.xlsx

   附件3: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xlsx.xlsx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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