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黑司通〔2022〕41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我厅梳理了农业农村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事项,制定了《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不设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地)、县(市、区)按照权力层级进行认领,并参照执行。
联系人:邹立鹏 联系方式:0451-82636982
附件: 附件1: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xlsx.xlsx
附件2: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xlsx.xlsx
附件3: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xlsx.xlsx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