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要求,探索柔性监管新方式,深化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起草形成了《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邮寄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01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
邮编:200032
电子邮件地址:scjgjfgc@163.com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2日。
附件: 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征求意见稿).doc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