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的要求,深化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不断优化更具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我们起草形成了《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三)(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01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
邮编:200032
电子邮件地址:scjgjfgc@163.com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2日。
附件: 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三)(征求意见稿).doc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