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反食品浪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反食品浪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推动全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反食品浪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粮食节约行动方案>的通知》(厅字〔2021〕4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粮食和准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1〕949号)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进粮食节约减损
(一)完善粮食节约减损标准体系。配合粮食和储备、发改等部门,结合湖南农业发展和粮食生产的特点,构建符合节粮减损要求的粮食全产业链标准体系,鼓励有关行业协会、企业制定相关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配合相关部门指导推动做好食品加工环节相关节约减损工作。(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局标准化处、食品生产处、质标院负责)
二、遏制餐饮行业食品浪费
(二)完善餐饮行业标准与规范。配合卫健、商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在中央厨房、团体膳食、连锁餐饮、智慧餐饮等领域支持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研制。支持餐饮行业制定反食品浪费团体标准。在旅游餐饮业、住宿业和景区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中,将反食品浪费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推进标准认证等在健全餐饮等行业反食品浪费标准规范体系中的运用。配合相关部门指导推动做好餐饮环节遏制食品浪费工作。(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局标准化处、认证处、食品经营处、评审中心、质标院负责)
三、促进食品合理利用
(三)建立食品捐赠需求对接机制。配合民政等部门,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向有关社会组织、福利机构、救助机构等组织或者个人捐赠食品。推进市场监管部门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合理利用,可采取捐赠、拍卖、义卖等方式,将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及收益等主要捐赠给公益慈善机构。(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局食品协调处、食品生产处、食品经营处、特殊食品处、食品抽检处、消保处、消保中心、质检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临期食品销售体系。配合商务等部门,优化食品标识制度,鼓励食品生产者在食品包装上明确标识“最佳食用日期”和“保质日期”,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优惠价格销售临近“最佳食用日期”的食品。指导超市、商场、药店等食品经营者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识或集中陈列出售。(省药监局,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局价监局、食品生产处、食品经营处、特殊食品处、消保处、消保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格执法监督
(五)加强反食品浪费日常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和网络监测,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反食品浪费情况的监督,督促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浪费行为。开通举报热线,收集问题线索,加强执法监督。(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局稽查局、价监局、网监处、广告处、食品生产处、食品经营处、特殊食品处、消保处、网监中心、消保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反食品浪费执法。会同商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开展反食品浪费日常监管和执法,加强执法稽查培训,依法依职责执行《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地方政府指定的部门对未主动向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给予警告;对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严重浪费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约谈、责令改正或处以罚款。(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局稽查局、价监局、广告处、消保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组织实施
(七)强化宣传引导。各市州局、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等为契机,对反食品浪费的经验做法进行集中报道,拓展宣传渠道,丰富宣传载体。聚焦《反食品浪费法》实施,加强政策解读和法律宣传,开展反食品浪费相关标准、技术和知识的宣传普及。调动发挥相关协会作用,推动行业自律、社会共治。落实自身和所辖公共机构机关单位食堂反食品浪费相关工作。旗帜鲜明反对铺张浪费不良风气,引导公众树立正确饮食消费观念,努力营造勤俭节约社会氛围。(省药监局,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局法规处、稽查局、价监局、网监处、广告处、食品协调处、食品生产处、食品经营处、特殊食品处、食品抽检处、标准化处、认证处、消保处、宣传处、评审中心、质检院、事务中心、网监中心、消保中心、质标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反食品浪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法律要求,明确反食品浪费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反食品浪费工作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对食品浪费情况进行监测、调查、分析和评估。各地、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评估食品浪费情况,及时总结工作进展和成效,汇总提供相关情况。(省药监局,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局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各地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和情况报送制度,强化调度推进。请各市州市场监管局于每季度末30日前报送工作小结及统计表至省局邮箱,每年11月3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及统计表,重大情况随时报送。
联系人:黄立辉、蒋祥 联系方式:0731-85693721
邮 箱:spjy0731@163.com。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印发《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2.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反食品浪费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
附件2: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反食品浪费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当月数 | 累计数 | 备注 |
1 | 支持完成制定相关地方标准 | 个 | |||
2 | 支持完成相关行业标准制定 | 个 | |||
3 | 支持完成制定相关团体标准 | 个 | |||
4 | 指导完成制定相关企业标准 | 个 | |||
5 | 通过反食品浪费相关认证体系企业 | 家 | |||
6 | 出动执法检查人员 | 人次 | |||
7 | 检查生产企业 | 家次 | |||
8 | 其中,检查食品生产企业 | 家次 | |||
9 | 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 家次 | |||
10 | 检查其他生产单位 | 家次 | |||
11 | 检查销售单位 | 家次 | |||
12 | 检查商场超市 | 家次 | |||
13 | 检查便利店食杂店 | 家次 | |||
14 | 检查药店 | 家次 | |||
15 | 检查其他销售单位 | 家次 | |||
16 | 检查餐饮单位 | 家次 | |||
17 | 其中,检查公共机构机关单位食堂 | 家次 | |||
18 | 检查其他单位食堂 | 家次 | |||
19 | 检查餐饮门店 | 家次 | |||
20 | 检查其他餐饮单位 | 家次 | |||
21 | 检查集中交易市场 | 家次 | |||
22 | 其中,检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 | 家次 | |||
23 | 检查农贸(集贸)市场 | 家次 | |||
24 | 检查其他集中交易市场 | 家次 | |||
25 | 参与实施食品捐赠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 家 | |||
26 | 食品生产经营者捐赠食品 | 公斤 | |||
27 | 落实健全临期食品销售的食品生产者 | 家 | |||
28 | 落实健全临期食品销售的食品经营者 | 家 | |||
29 | 开通反食品浪费举报热线监管单位数 | 家 | |||
30 | 处置反食品浪费相关投诉举报 | 件 | |||
31 | 日常巡查检查发现食品浪费问题 | 个次 | |||
32 | 网络监测发现食品浪费问题 | 个次 | |||
33 | 督促整改食品浪费问题 | 个次 | |||
34 | 给予警告处罚食品经营单位 | 家次 | |||
35 | 处以罚款处罚食品经营单位 | 家次 | |||
36 | 约谈食品经营单位 | 家次 | |||
37 | 责令改正食品经营单位 | 家次 | |||
38 | 立案查处 | 件 | |||
39 | 罚没款 | 万元 | |||
40 | 移交办案线索 | 条 | |||
41 | 公布典型案例 | 个 | |||
42 | 落实反食品浪费所辖单位食堂 | 家 | |||
43 | 开展宣传活动 | 次 | |||
44 | 发放宣传资料 | 份 | |||
45 | 指导培训从业人员 | 人次 | |||
46 | 指导培训其他人员 | 人次 |
备注:累计数据为每年1月1日以来统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