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规范河北省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河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省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河北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冀政字〔2016〕56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河北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请于2022年6月7日前反馈省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将意见建议寄至: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37号(邮编:050091)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河北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意见建议”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发至:hbzljpj@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河北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意见建议”字样。
附件: 《河北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省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