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新目标、新要求,紧密衔接“十四五”规划,更深层次推进辽河治理工作,按照省政府统一工作部署,以“项目实、投资实、效果实”为宗旨,以项目调整为重点,实施辽河规划修订工作。我厅起草了《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2018-2035)(2022年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278432455@qq.com。
2、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邮编:13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
附件: 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2018-2035年)(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