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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卫生健康委2022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卫办函〔2022〕4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25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核心提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从卫生健康单位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内部监督考核机制,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计生协,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河北省卫生健康委2022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2022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

重点抓好11方面重点工作: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1.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宣贯活动。

2.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政治站位,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自觉性坚定性,集中精力抓关键抓根本,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

3.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对委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修订完善内设机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交办制度,对各地和委属委管卫生健康单位存在的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进行交办,督办整改。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机关处室设立联络员制度,加强工作协调推动。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档案》及考核评价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卫生健康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4.落实卫生健康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从卫生健康单位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内部监督考核机制,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三、突出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

5.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风险研判。针对疫情防控工作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区域的空间布局、后勤物质保障与调配、设备运行与维修、人员安排、应急处置等要求以及不可预知的安全风险,认真把握安全管理的重点环节、重点任务,加强安全风险研判、辨识和防控,制定落实有针对性防范措施。

6.加强医疗机构隔离场所和定点医院隐患排查整改。全面辨识各类人员、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对医疗区域、隔离场所消防设施、电气设备设施、危险物品以及有限空间、仓库等进行重点检测和排查,消除各类隐患,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杜绝“带病”运行。

7.加强现场管理。盯紧作业岗位,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风险管控,规范作业许可,严格安全检测分析,落实专人现场监护,严禁发生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严格承包商管理,做好安全交底和岗前培训。严格变更管理,凡涉及到设备、劳动组织等变更的,必须严格变更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履行变更审批程序。

四、强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

8.开展三年行动“回头看”。统筹推进“2个专题”和卫生健康系统有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制度措施制定情况进行“回头看”,已有成效的巩固提升、已经破题的深入攻坚、尚未破题的重点突破,持续推动重点难点问题整治。严格执行“一表三清单”制度,定期统计、调度、通报工作进展,强化实地调研、督导检查、动态考核,推进三年行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

9.完善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卫生健康单位和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的常态化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和重大事故隐患部门交办清单,开展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明确和细化排查整治的事项、内容、频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治理台账,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落实防控措施,挂牌督办,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存量隐患整改到位、增量隐患动态随清。

10.推进双重预防机制提质扩面。推动卫生健康单位严格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持续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着力提升卫生健康单位信息化水平,推动实现卫生健康单位重大安全风险可视化、作业追踪动态化、隐患排查移动化、安全预警实时化、数据分析智能化、安全管理本质化,促进双重预防机制与卫生健康单位现有管理体系深度融合。

11.持续巩固提升三年行动成果。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深层次矛盾和原因,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固化工作成果。组织开展三年行动情况评估,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推广一批制度成果,推动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五、强化重点时期安全风险防范

12.加强重点时期安全防范。强化全国“两会”、国庆节、党的二十大等重点时期风险防控,开展隐患排查、督导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紧盯重点部位和单位,对不放心的持续盯守包保。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工作调度机制,采取超常措施,加大风险管控力度。

13.切实加强冬春季火灾防控。全力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开展“多合一”场所隐患治理。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炸危险品、员工自防自救能力缺失等突出问题,及时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实行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按标准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施划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加强医院停车场规划建设,建立弹性停车等政策机制。

六、持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防控

14.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及危险废物。依法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在存放、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存放、使用危险物品的库房不得与病房、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保持安全距离。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等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认真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要求严格分类收集清单化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要求,依法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医疗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和处置等情况。严禁混合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输液瓶(袋),严禁混放各类医疗废物。规范医疗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管理,不得露天存放。及时告知并将医疗废物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执行转移联单并做好交接登记,资料保存不少于3年。

15.消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回头看”,紧盯大型医用和后勤电气设备和门诊楼、病房楼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电源火源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彩钢板搭建、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安全疏散等突出问题。依托河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平台“消防检查”模块,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志愿者、协管员等基层力量开展排查整治;持续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与有关部门《关于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关于印发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的通知》《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WS308-2019)的要求,依据《河北省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2021版)》《河北省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2021版)》《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日常监管检查巡查,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督促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强化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做到“三知”“四会”“一连通”。

16.城市建设。督促卫生健康单位加强所属公共卫生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所属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依法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严格施工现场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排查整治,认真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和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护到位,确保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及持证上岗。强化危险房屋(问题房屋)安全管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求对危险房屋开展全覆盖排查。

17.特种设备。深化特种设备“双控”机制建设,提升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水平。重点抓好电梯、高压氧舱、液氧储罐、灭菌锅、消毒柜、蒸汽锅炉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认真做好电梯维保模式和电梯检验检测方式改革过程中的维保和检测工作,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在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均达到10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加强重要时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检查。

18.燃气。严格落实燃气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细化完善巡检巡护制度,加强燃气管道、气化站、调压站(箱)、压力表等设施隐患排查整治,按有关规划和要求完成城镇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提高用气安全管理水平。

19.有限空间作业。全面落实《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组织开展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警示培训和作业人员实操培训,确保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督促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参照《医疗卫生机构有限空间目录》,开展有限空间辨识,按要求配备通风、检测、应急救援等作业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制度和风险管控措施。

七、大力推动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20.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积极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依法制定医疗卫生机构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试行标准。

21.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估细则。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全面总结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双控”机制建设评估经验,依据《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评估办法(试行)》,结合医疗卫生机构“双控”建设实际,组织制定《河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估细则》,科学设定评估范围,细化评估内容,改进评估方式。

22.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彻底根治重大事故隐患。突出有限空间、人员密集场所、危险物品、特种设备、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和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围绕责任和制度落实,重点检查责任不清、管理不严、习惯性违章等问题。突出“两节”“两会”党的二十大等重点时节,加大监督检查和自查整改力度,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投诉举报查处工作,强化暗查暗访、突击检查、交叉互查、随机抽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责任严重缺失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和警示约谈,情节严重的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诫。

八、着力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基础

23.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独立设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数量1%、不少于3人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至100人的,应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人以下的,应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服务机构参与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机构不得与其他机构合并设置”规定,设置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干部,保持安全管理队伍稳定。建立完善激励机制,为安全管理干部创造拴心留人环境。强化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安全管理干部开展工作的能力。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24.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消防标准化建设。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推进安全生产、消防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程,逐步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评定标准和考评体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将标准化建设纳入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全过程,促进标准化建设的动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全面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单位达标,建立起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三级医院应达到AAA级标准,二级医院应达到AA级标准,一级医院应达到A级标准,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选择标准化创建等级。

25.开展安全生产责任险试点工作。广泛宣传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安全风险防控、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把实施安全生产责任险作为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落实的有力抓手。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费提取使用办法(试行)》,研究制定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责任险实施办法,在全省二级以上医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工作。

九、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26.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新《安全生产法》普法宣传,加大法律培训力度,提升全体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创新普法形式载体。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知识竞赛、主题宣讲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宣传普及工作。

27.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大对卫生健康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做到“三项岗位”全部持证上岗。推动实施高危岗位安全技能提升行动,高危岗位在岗、转岗、新招录人员全部考核合格上岗。指导安全教育技术服务机构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借助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和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示范基地,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消防等系统培训。

28.提升职工安全素质。大力推进“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安全宣传进医院活动,健全完善安全公益宣传、公众知识普及、安全文化培育、安全技能培训等制度机制。组织开展系列安全知识网络培训活动、“身边安全随手拍”微视频征集推广、“119”消防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和“消防之星”“安全卫士”推荐活动。持续推进安全文化示范单位创建,带动安全文化建设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深。

十、全面提升应急能力建设

29.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专业指挥与专家支持团队,加强指挥信息化建设,提升事故现场指挥部的组织、协调和保障能力。加强应急预案的统一规划和分级分类管理,调整优化省、市、县各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各医疗卫生机构专项应急预案,强化各类应急预案衔接融通及数字化应用。

30.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督促指导所属卫生健康单位进行预案编制修订,开展预案演练评估,并按有关要求备案,逐步形成相互衔接、完整配套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推进应急预案演练向实战化、常态化转变,加强“无脚本”演练。围绕重要时节、重点部位可能出现的重大安全风险,开展综合性实战应急演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开展业务骨干培训,提升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技能和实战能力。

31.提升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水平。按照“急需先配、有缺必补”和消除“空白点”原则,制定应急物资装备配备计划,加快物资装备配备进度,优化物资装备结构,补齐应急物资装备短板。

十一、积极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

32.加快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积极申报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和部门监管综合信息系统研发立项,有效促进各种资源整合,实现资源共享,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整体效能,使安全管理不断适应医疗卫生机构日益发展和高效运行的需要,有效解决安全管理协调联动不足的问题,逐步实现安全管理从阶层管理向平层管理转换。

33.提升救援实战信息化水平。完善应急管理“一张图”,全面整合事故情报、应急力量、应急资源等信息数据,实现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和统一调度,逐步实现现场应急处置管理移动化、自动化、智能化。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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