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省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及审批管理工作,我厅组织起草了《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行政审批规程(征求意见稿)》《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一般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电子文档请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时间自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5月18日。
联系人: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胡佳慧
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余强
电话:(0791)86861012 86865305
邮箱: 346813397@qq.com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编:330039
附件1: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行政审批规程(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一般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