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经研究,自2022年5月1日起,将“从国外引进农业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和“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书签发”等2个事项市级实施主体由北京市植物保护站调整为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并启用“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植物检疫专用章”实体印章和电子印章,用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办理。
“北京市植物保护站植物检疫专用章”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1日
关于调整植物检疫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暨启用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植物检疫专用章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