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相关要求,重庆市林业局和重庆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启动《重庆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修订工作。经征求各方意见,研究形成了《名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4月6日前通过以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出意见。
(一)林业部门管理野生植物的修改意见: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646092019@qq.com。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三路366号,重庆市林业局保护处收(邮编:40114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野生植物(林业)”字样。
(二)农业部门管理野生植物的修改意见: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qaem16@163.com。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生态站(邮编:4011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野生植物(农业)”字样。
附件: 《重庆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林业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