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院校,总署各部门:
《2022年度海关总署立法计划》于2022年2月28日经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有关部门深刻认识完善海关法律规范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立法计划,进一步提升海关法治建设水平。
特此通知。
海关总署
2022年2月28日
附件: 2022年度海关总署立法计划.doc
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院校,总署各部门:
《2022年度海关总署立法计划》于2022年2月28日经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有关部门深刻认识完善海关法律规范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立法计划,进一步提升海关法治建设水平。
特此通知。
海关总署
2022年2月28日
附件: 2022年度海关总署立法计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