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绿办(中心):
《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工作规范》和《绿色食品现场检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两规范”)是指导绿色食品检查员科学规范开展标志许可审查和现场检查工作的重要依据。为适应绿色食品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规范各级工作机构和检查员审查工作,中心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绿色食品标准,结合绿色食品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和审查工作实际,修订形成“两规范”(2022版),经研究决定,现予以印发。“两规范”(2022版)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请各级工作机构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牛羊产品申报绿色食品相关要求的通知》(中绿认〔2013〕101号)、《关于印发<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工作规范>和<绿色食品现场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中绿认〔2014〕24号)、《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改进绿色食品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绿认〔2015〕99号)、《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改进绿色食品申报有关事项补充说明的通知》(中绿认〔2016〕135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绿色食品申请人条件审查的通知》(中绿审〔2018〕66号)等文件因相关内容已纳入“两规范”(2022版),上述5项文件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1.《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工作规范》(2022版)
2.《绿色食品现场检查工作规范》(2022版)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