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
为确保广西大宗农产品正常销售和价格基本稳定,做好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解决广西大宗农产品卖难问题,最大程度减轻农民经济损失,增加农民收入,保持农业产业稳定发展,更好促进乡村振兴,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明确解决全区大宗农产品销售问题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响应机制、处置类别和工作措施,努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助力乡村振兴。
(二)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在本行政区域内因季节性滞销、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引起的大宗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
2.本预案适用的大宗农产品种类为水果类、蔬菜类、水产品类产品(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分类处置、分级负责、社会参与、农民自救”相结合原则,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分级响应机制,做到统一协调、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分工合作。
二、组织机构
建立广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协助分管副秘书长、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主要负责同志任召集人;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商务厅、供销社分管负责同志任副召集人;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总工会、妇联、工商联,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邮政管理局,广西农垦集团、广西农村投资集团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联席会议下设6个专责小组,职责分工如下:
(一)预警监测组。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供销社,广西农垦集团、广西农村投资集团等单位参与,负责做好大宗农产品生产调度、市场监测、价格监管、成本调查等工作;及时发布预测预警信息,根据情况启动预警机制,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产销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二)销售流通组。由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供销社,广西农垦集团、广西农村投资集团,自治区总工会、妇联,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工商联等单位参与,负责做好全区大宗农产品销售问题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流通工作,通过建设农产品市场、冷链物流、仓储设施等推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组织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和促销等活动,推动区内外采购商与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个人等形成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对接国内外大型电商平台,推动网上销售大宗农产品;指导、推动做好大宗农产品出口工作;组织开展工会福利采购、爱心采购、公益采购,组织相关群体参与各类大宗农产品促销活动;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季节性滞销、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三)物流保障组。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牵头,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广西邮政管理局等单位参与,负责加强物流保障,落实好有关大宗农产品的“绿色通道”政策,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物流受阻或中断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四)质量品控组。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自治区商务厅、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参与,负责加强大宗农产品市场监管,依法追究、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计量、价格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质量安全事件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五)舆论宣传组。由自治区党委网信办牵头,自治区商务厅、农业农村厅等单位参与,负责加强大宗农产品销售舆情监控,及时发布真实信息,形成正确舆论导向;根据大宗农产品销售情况,指导主流媒体开展促销公益宣传;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负面舆论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六)资金保障组。由自治区财政厅牵头,自治区商务厅、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供销社,广西农垦集团、广西农村投资集团等单位参与,负责根据各专责小组工作需要,研究落实有关大宗农产品的促销经费、促销补贴,指导区直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资金奖励或补贴扶持政策;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产销价格倒置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三、响应机制
(一)响应条件。因季节性滞销、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导致大宗农产品滞销卖难时,监测预计产品滞销数量占该产品总产量的70%以上、产品市场价格低于成本价、影响区域为2个(含)设区市以上的,可以启动预案。
(二)处置程序。大宗农产品销售问题处置流程为:启动预警机制—确定处置类别—开展处置工作—报告处置结果。
由联席会议预警监测组及时对农产品滞销形势作出综合评估,启动预警机制,根据滞销原因、产品数量、影响区域、紧急程度、持续时间等因素,及时报告联席会议召集人,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处置类别,由相应专责小组牵头启动预案,协调组织开展处置应对,并在处置完成后及时报告处置结果。
四、分类处置
(一)因产销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预警监测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了解产销信息不对称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滞销状况,制定处置促销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资金安排等。
2.组织在主销地主流媒体、电商媒体、公共信息平台等有针对性地发布销售信息、进行品牌宣传。
3.根据事态组织开展会展节庆、订货会、采购会、品牌推介会、新闻发布会等系列产销对接活动。
4.组织相关企业到主销地开展系列促销活动,组织小分队到主销地开展推介销售。组织动员区内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与主销地相应主体开展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全国农产品流通企业线上线下开展广西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全国头部网红、区内网红开展集中宣传直播推介活动。
5.重点关注大宗农产品滞销卖难情况,开展大宗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根据事态组织开展爱心采购、公益采购,组织工青妇、协会和大型企业等开展集采集配促销活动。
6.根据事态落实应急促销经费和促销、采购补贴,启动大宗农产品应急收储。
(二)因季节性滞销、自然灾害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销售流通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了解季节性滞销和自然灾害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滞销状况,制定处置促销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资金安排等。
2.根据事态在全国、全区主流媒体、电商媒体、公共信息平台等有针对性地发布销售信息、进行品牌宣传。
3.根据事态组织全国、区内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全国头部网红、区内网红开展集中宣传直播推介活动。
4.根据事态组织开展爱心采购、公益采购,组织工青妇、协会和大型企业等开展集采集配促销活动。
5.根据事态落实减灾应急促销经费和促销、采购、物流补贴。
(三)因物流受阻或中断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物流保障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了解物流受阻或中断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滞销状况,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资金安排等。
2.根据事态组织事发市县及时开通临时物流“绿色通道”、替代线路。根据事态组织有关市县或部门抢修、打通、恢复受阻或中断的物流通道、线路、业务。
3.组织在事发市县主流媒体、电商媒体、公共信息平台等开展相关宣传报道,根据事态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风会,做好舆论引导。
4.根据事态组织开展爱心采购、公益采购,组织工青妇、协会和大型企业等开展集采集配促销活动。
5.根据事态落实应急促销经费和促销、采购、物流补贴,启动大宗农产品应急收储。
(四)因质量安全事件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质量品控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了解质量安全事件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涉及品类、滞销状况,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资金安排等。
2.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迅速组织权威机构开展质量安全事件调查和综合评估,理清涉及区域、涉及品类,控制事件影响范围,避免影响其他区域、其他品类。
3.根据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在全国、全区主流媒体、电商媒体、公共信息平台等发布调查情况、进行专家解读等,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负面影响,避免事态扩大。
4.根据事态组织新闻发布会、通风会、说明会,发布调查及处理情况权威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5.针对可能受到波及的其他区域和品类,组织全国、区内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等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全国头部网红、区内网红开展集中宣传直播推介活动。
6.根据事态落实应急促销经费和促销、采购补贴,启动大宗农产品应急收储。
(五)因负面舆论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舆论宣传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了解负面舆论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涉及品类、滞销状况,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资金安排等。
2.迅速组织权威机构开展负面舆论涉及产品的调查和综合评估,理清涉及区域、品类,控制事件影响范围,避免影响其他区域、其他品类。
3.根据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在全国、全区主流媒体、电商媒体、公共信息平台等发布调查情况、进行专家解读等,引导舆情,消除负面影响,避免事态扩大。
4.根据事态组织新闻发布会、通风会、说明会,发布调查及处理情况权威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5.针对可能受到波及的其他区域和品类,组织全国、区内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全国头部网红、区内网红开展集中宣传直播推介活动。
6.根据事态落实应急促销经费和促销、采购补贴,启动大宗农产品应急收储。
(六)因产销价格倒置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资金保障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自治区商务厅、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牵头了解产销价格倒置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涉及品类、滞销状况,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等。自治区财政厅牵头提出资金筹措安排意见。
2.迅速开展涉及产品调查和综合评估,控制事件影响范围,避免影响其他区域、其他品类。
3.根据事态落实促销补贴政策,启动大宗农产品应急收储。
4.针对可能受到波及的其他区域和品类,组织全国、区内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全国头部网红、区内网红开展集中宣传直播推介活动。
5.实行大宗农产品供给总量调控,对该品类产品调优品种结构、调整产业布局、提升品质品牌。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联席会议牵头负责广西大宗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处置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联席会议各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分类处置。各市、县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大宗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处置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辖区大宗农产品滞销应急预案,根据分级响应要求落实人、财、物,确保处置工作高效开展。
(二)政策保障。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做好资金统筹,出现大宗农产品滞销时,统一筹措资金用于应急促销。自治区商务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根据促销情况,及时研究启动促销补贴。自治区商务厅、农业农村厅加大“广西好嘢”桂字号农业品牌建设和宣传推介力度,提升大宗农产品市场吸引力。研究设立促销奖励制度,落实100万元促销奖励资金,对销售大宗农产品成效突出的农业龙头企业、流通企业和电商平台予以奖励,提升销售广西大宗农产品积极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确保销售流通便捷顺畅。
(三)信息保障。联席会议预警监测组建立大宗农产品监测预警机制,对广西大宗农产品主产地产量、分布、上市期、收购价格、存量进行统计,监测全国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等销售平台的批零价格、消费品质要求和消费量,整合自治区商务厅、供销社,广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广西农村投资集团及电商平台的农产品生产、销售数据,做好产销数据采集、分析、预测预警工作。整合多部门资源建立自治区级农产品流通公共信息平台,为发布农产品卖难信息、开展线上线下对接提供有力支撑。
(四)人才保障。培育农产品促销万名经理人、千名网红,加强农产品销售队伍和网络销售平台建设。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村屯“店小二”的作用,提升网上订单数量、拓展网上销售渠道。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新型经营主体组建农产品促销联盟、乡村振兴联盟,将区内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等纳入应急销售队伍,通过签署协议、承诺书等形式,明确应急销售队伍职责,建设区内骨干销售企业数据库,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附件:广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适用的大宗农产品种类一览表
附件
广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适用的大宗农产品种类一览表
一、水果类
种类 | 2021年预测产量(万吨) | 一般上市时间 | 主要分布区域 |
香蕉 | 303 | 8月—次年1月 | 南宁、钦州、百色、玉林、崇左、北海市等 |
荔枝 | 77 | 6月—8月 | 玉林、钦州、贵港、崇左、南宁市等 |
龙眼 | 55 | 7月—8月 | 玉林、钦州、贵港、崇左、南宁市等 |
芒果 | 109 | 5月—8月 | 百色、南宁、钦州市等 |
柑橘 | 1218 | 10月—次年3月 | 桂林、梧州、来宾、百色、河池、南宁、柳州、玉林市等 |
金桔 | 34 | 10月—次年3月 | 桂林、柳州市等 |
橙 | 191 | 11月—12月 | 贺州、桂林、百色市等 |
柚 | 109 | 10月—12月 | 玉林、桂林、河池、柳州市等 |
柿 | 131 | 10月—11月 | 桂林市 |
葡萄 | 57 | 5月—8月 | 桂林、柳州、来宾、百色市等 |
火龙果 | 51 | 6月—12月 | 南宁、玉林、钦州、防城港、百色市等 |
李 | 64 | 5月中旬—6月中旬 | 贺州、河池、柳州、来宾市等 |
桃 | 32 | 4月—7月 | 桂林、来宾、贺州、柳州市等 |
百香果 | 37 | 6月—12月 | 桂林、柳州、南宁、玉林、防城港、钦州、百色市等 |
二、蔬菜类
种类 | 2020年种植 | 一般上市时间 | 主要分布区域 |
面积(万亩) | |||
大白菜 | 161.24 | 10月—次年4月 | 南宁、柳州、桂林、百色、玉林、河池、来宾、崇左、北海市等 |
黑叶 | 84.43 | 10月—次年4月 | 南宁、玉林市等 |
白菜 | |||
菜心 | 177.22 | 10月—次年4月 | 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百色、玉林、钦州、贵港、河池市等 |
西红柿 | 54.75 | 11月—次年3月 | 百色市等 |
辣椒 | 59.14 | 3月—5月 | 南宁、钦州市等 |
白萝卜 | 104.07 | 12月—次年4月 | 桂林、钦州、玉林、贺州、河池市等 |
肉芥菜 | 116.71 | 10月—次年5月 | 玉林、贺州、南宁、钦州市等 |
三、水产品类
种类 | 2020年产量(万吨) | 主要分布区域 |
草鱼 | 32.8 | 南宁、贵港、钦州市等 |
鲢鱼 | 22.6 | 南宁、贵港、玉林市等 |
罗非鱼 | 26 | 北海、玉林、南宁市等 |
牡蛎 | 66.2 | 钦州、防城港、北海市等 |
南美白对虾 | 33.1 | 北海、钦州、防城港市等 |
鳙鱼 | 17.5 | 南宁、贵港、玉林市等 |
金鲳鱼 | 5.9 | 北海、钦州、防城港市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