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强化事故预防,有效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天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起草了《天津市加强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7日。请将反馈意见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zcfgc@tj.gov.cn)。
附件: 《天津市加强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12月29日
(联系人:刘菁,联系电话:2805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