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要求,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我委会同市级相关部门起草了《重庆市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和修改理由、依据请于2022年1月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们将对征集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整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并吸纳。
1.电子邮件:cqsthb@sina.com
2.传真:(023)67575743
3.邮寄信件: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 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401121)
附件: 重庆市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