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对现行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相关工作要求,现行的《汕头市专利奖励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92号)多处内容不符合上级有关规定要求,拟予以废止,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社会公众对废止《汕头市专利奖励办法》提出建议和意见的,请于2021年11月8日—11月16日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或建议,需注明所在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或建议,需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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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92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汕头市专利奖励办法》等5件规章的决定.pdf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