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送审稿)》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11月15日前反馈至吉林省司法厅。
电子邮箱:sftlfec@163.com
通信地址:长春市新发路992号吉林省司法厅立法二处
邮 编:130051
附件: 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送审稿)
吉林省司法厅
2021年11月2日
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送审稿)》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11月15日前反馈至吉林省司法厅。
电子邮箱:sftlfec@163.com
通信地址:长春市新发路992号吉林省司法厅立法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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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司法厅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