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本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19〕244号)和《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闽市监规〔2020〕1号)的要求,省市场监管局起草了《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适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17部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1月13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1.登录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网站(网址:http://scjgj.fujian.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意见征集”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寄至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47号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政策法规处收,邮政编码:350003。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1: 复核稿.zip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裁量基准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21修改)》裁量基准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裁量基准
《反食品浪费法》裁量基准
《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裁量基准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裁量基准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裁量基准
《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裁量基准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裁量基准
《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裁量基准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裁量基准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裁量基准
《拍卖法》裁量基准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裁量基准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办法》裁量基准
《福建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裁量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