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自治区2022年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编制工作,提高地方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增强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关于做好立法计划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2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迫切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突出我区地方特色,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
二、征集项目
(一)由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
(二)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建议项目
三、征集要求
征集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0日。
个人或者单位在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时,应当包括立法项目的名称、目的、依据和有关立法必要性、可行性,拟确立的主要制度以及拟解决主要问题,有建议项目草案初稿、相关调研报告或者法规草案文本的请一并提供。为便于沟通联系,提交立法项目建议时,应注明建议人姓名或名称以及联系方式。
对征集到的立法建议项目,自治区司法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评估、论证,按照有关规定考虑纳入2022年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并对建议项目采纳情况及时向社会反馈。
四、征集方式
(一)邮寄: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15号内蒙古司法厅法治调研处,邮编010010
(二)电子邮件:sftfzdyc@126.com
(三)传真:0471-5301230
联系电话:0471-5301230
0471-5301240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