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专家在深圳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深圳打造知识产权标杆城市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进一步规范专家库管理,完善专家遴选制度,在多方调研、征求意见、召开研讨会的基础上,我局起草了《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10月12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知识产权保护处收,邮编:518040,联系电话:0755-8307009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zlj@mail.amr.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 1.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2.关于《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3.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