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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18  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核心提示: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

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市县乡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部门的联系配合,注重提高问题发现率,发现风险隐患和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

二、强化源头防控,加强农资产品巡查检查。县乡在落实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县域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一张图”工程,针对农资经营、使用等环节,加大对农资经营门店、种养殖基地的巡查检查力度,结合农资打假工作部署,严厉打击经营使用禁用药物、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农资经营者、农产品生产者的培训指导,增强其对假劣农资的鉴别能力。

三、推进“三年行动”,深化专项整治力度。针对“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中14个重点治理品种,积极对接生产专家,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加大对农产品生产者的指导力度,督促指导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加快推进乡镇监管机构与域内重点产品生产主体“双承诺”制度,扎实落实监管责任和生产者主体责任。

四、加大监测力度,积极排查问题隐患。前期,省级部署开展重点时段蔬菜、水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各地要严格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并结合第三季度种植业产品、水产品、畜产品监测任务和当地实际情况,主动加大监测和巡查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重点打击不执行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使用违禁物质、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把产地准出关。

五、加强信息预警,推动社会共治。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强化社会监督,提高生产者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科学消费意识,努力营造规范生产、科学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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