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和《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印发
【附件】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docx
【附件】 浙江省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