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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关于加强进口粮食安全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2021〕52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05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沪粮安考核办〔2021〕8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关于加强进口粮食安全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请自行印发并会同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

上海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沪粮安考核办〔2021〕8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关于加强进口粮食安全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请自行印发并会同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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