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推进市商务局政务公开工作,现将《银川市商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银川市商务局
2021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商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银川市商务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政公开办发〔2021〕1号)文件要求,结合商务工作具体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区、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银川市委、政府“一高三化”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心关切,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公开全市商务工作情况,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商务经济发展。
二、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各类规划计划。以《银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行动纲领,主动公开银川市商务领域“十四五”专项规划,梳理本部门历史规划计划并做好集中公开,多渠道发布本部门涉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进展和成效。
(二)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标准。以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信用中国(宁夏银川)”和银川市商务局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栏目为依托,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公开银川市“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名录、2021年随机抽查计划、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以及行政处罚等信息。
(三)细化财政领域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预决算相关要求,做好财政资金和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三、增强解读回应信息公开
(四)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按照强化重大政策精准解读要求,坚持以“谁起草、谁解读”为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务必于文件印发公布3个工作日内公开发布。充分利用媒体平台,丰富回应形式,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发布,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为公众解释疑惑,增进社会认同。
(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主动回应关切机制,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充分运用媒体、网站等平台发布准确权威消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和处置结果等。切实把回应社会关切作为履行行政职责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回应关切能力,实现回应关切常态化。
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公开
(六)规范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确保每周更新、内容准确。有效清理整合“娱乐化”“空壳化”等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杜绝重复建设。落实专人专责,健全银川市商务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
(七)做好政府开放活动。结合本单位重点任务、重大活动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宣传我局在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的工作进展和成效,树立勤政务实、公开透明的政府形象,同时做好宣传工作。
(八)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管理办法》,至银川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单列“收费标准”一栏,注明收费标准,明确收费要求。高度重视当面、信函提交申请,每天必看依申请公开平台,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为基准模板,依法依规、按时按期进行答复。
(九)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格按照“公开事项只增不减、公开方式只多不少、公开时限只紧不松”原则,依据权责清单“三定”规定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银川市商务局政务公开清单目录》《银川市商务局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和《银川市商务局机构职能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更新调整,经银川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审核、银川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报银川市政务公开办审定并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推进无纸化办公。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无纸化办公》的通知(银政办发〔2021〕4号)要求,对本部门起草的所有文件要及时界定公开属性,并认真填写公开属性和理由。
(二)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将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整体工作。
(三)及时开展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局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要配合自治区、银川市做好政务公开专项督查,促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将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依据各科室全年工作落实情况予以赋分,对于工作落实不力、影响全局政务公开考核的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