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规范职业技能人才认定工作,加强职业技能认定质量管理,确保职业技能证书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我协会制定了《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职业技能认定点管理办法》和《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职业技能认定点工作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附件1:《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职业技能认定点管理办法》
附件1:《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职业技能认定点管理办法》
附件2:《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职业技能认定点工作实施细则》
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