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国产计量器具)“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推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国产计量器具)“跨省通办”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助力惠企利企,围绕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和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实现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国产计量器具)“异地代收”,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异地办事需求。
《通知》指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明确办理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要求,深化“全程网办”,为申请人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接受申请人通过邮寄、传真、快递等方式提交材料申请办理。要针对“跨省通办”,优化调整办理规则,进一步明确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办理时限、发证方式等内容,规范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程度。要以需求为导向,提供更加人性化、便利化的服务,提高办事群众的便捷度和满意度,加强移动端的建设和应用,推动“跨省通办”事项的“掌上办”、“指尖办”。
《通知》要求,2021年底前,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国产计量器具)的相关业务系统接入全国或各省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汇聚、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接入工作,实现申请人“单点登录、全国漫游、无感切换”、申请人通过登录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可访问各地相关业务系统办理业务的目标。
《通知》强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既定标准明确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抓紧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要做好宣传解读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公开宣传、准确告知办理渠道和方式,做好统计报送,探索完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国产计量器具)“跨省通办”工作,推进各项工作提档升级、提质增效。
相关链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国产计量器具)“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