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2021年5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10类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就《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5日,意见稿内容详见附件。
该意见稿规定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是指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制品以及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不包括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机械、管道、传送带、母料等。实施生产许可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根据产品使用特点分为包装膜袋、包装容器和工具3类,6个产品单元。
目前,该实施细则现行版本为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及实施细则的公告 (2018年 第26号)》中发布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大家可结合现行版本及日常工作需求等反馈意见。
该意见稿规定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是指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制品以及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不包括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机械、管道、传送带、母料等。实施生产许可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根据产品使用特点分为包装膜袋、包装容器和工具3类,6个产品单元。
目前,该实施细则现行版本为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及实施细则的公告 (2018年 第26号)》中发布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大家可结合现行版本及日常工作需求等反馈意见。
附件 :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