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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农发规字〔2021〕5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08  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及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的工作部署,推进我省农业生产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努力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我厅决定启动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现将《山东省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及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的工作部署,推进我省农业生产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努力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我厅决定启动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现将《山东省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沿海渔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工作,密切协作,根据本地资源优势和生产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重点项目区和品牌基地率先实施,整合各类资源要素予以倾斜支持,确保取得实效。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4月30日
 
  山东省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及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农办规〔2021〕1号),推进我省农业生产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农业种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农产品品质持续提升,农业品牌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显著增强。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新品种100个以上,新创建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200个、省级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30个、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5个,培优塑强省级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0个,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达到5600个以上,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全面推行并取得积极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品种培优
 
  1.强化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开展全省农业种质资源全面普查、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发掘遴选并合理利用优异育种材料。组建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心,扩建省农作物种质库、省级水产种质资源库,建设种质资源保护鉴定圃10处,改扩建畜禽保种库(场、区)30处,改造提升水产原、良种场(区)80处。
 
  2.加大特色优质品种培育力度。采取品种选择、比较试验、原种繁殖等常规育种手段,加快提纯复壮一批主要农作物、绿色果蔬、优势畜禽、特色水产、专用微生物良种。加大种源技术攻关力度,加强前沿生物技术应用,培育一批小麦、玉米、水稻、大豆、花生、马铃薯等高产优质多抗的突破性品种。
 
  3.提升育种基地建设水平。优化种子生产基地布局,改善种子基地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加快现有国家良繁基地和南繁科研基地建设,新建省级良种繁育基地24个。扶持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种业龙头企业,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到2025年,10家企业进入全国同行业前50强。
 
  (二)加快推进品质提升
 
  1.推广应用优良新品种。引导优质强筋小麦、机收粮饲玉米、高油高蛋白大豆、高油高油酸花生、优质机采棉花等品种,专用设施蔬菜、优质专用甘薯、优质果树、高档花卉、道地药材等品种以及优势畜禽、特色水产、专用微生物等优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提高主导品种集聚度。
 
  2.集成推广绿色生产技术。推进主要畜禽、水产规模养殖机械化和设施种植机械化,推广节水、节肥、节药技术,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行动,实现农田灌溉用水总量零增长,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开展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到2025年,建成种养结合示范基地150个。
 
  3.倡导使用绿色投入品。制定全省促进绿色投入品使用的政策措施,开展绿色投入品使用试点。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加快推广生物有机肥、缓释肥等绿色肥料。集成推广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农药、生物防治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产品。推广安全绿色兽药,研发应用中草药等绿色饲料添加剂。
 
  4.推进耕地治理修复。开展土壤酸化、设施菜地退化修复试点,净化耕地环境。利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持续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三)加快推进品牌打造
 
  1.塑强农产品品牌。鼓励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大研发力度,提升农产品个性化、差异化、特色化水平,培育一批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企业产品品牌。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培育一批“品种优、品质好、品牌强”的特色农产品。加强农产品品牌目录动态管理,完善淘汰退出机制。
 
  2.强化品牌营销。挖掘品牌内涵,培育品牌文化,以各类农产品展会、节庆活动为载体,促进产销对接,持续放大寿光蔬菜、烟台苹果、胶东刺参、黄河口大闸蟹等特色农产品品牌效应,提升“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影响力。加快数字赋能品牌建设,借助大数据、电子商务、新媒体等新技术新手段,促进农产品精准营销。
 
  (四)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
 
  1.以标准化建设引领标准化生产。制修订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套的农业地方标准,争取国家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推进农业标准轻简化,完善“一乡一业”标准体系库,实现标准制定与生产需求紧密衔接。提升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功能,带动全省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2.以适度规模经营带动标准化生产。开展家庭农场培育行动和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带动大规模标准化生产。启动生产托管项目整省试点,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升级。到2025年,实现社会化服务项目累计覆盖全省所有涉农县。
 
  3.以农产品加工拉动标准化生产。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大力发展精深加工,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区批发市场发展,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推进农产品标准化、清洁化、智能化生产。到2025年,打造培育农产品加工强县50个、示范企业600家。
 
  4.以平台载体促进标准化生产。充分发挥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示范引领作用,率先推行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打造一批示范典型样板。
 
  (五)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
 
  1.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建立健全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全程可追溯制度,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高投入品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进农、兽药减量,实施剧毒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制度和休药期制度。
 
  2.加强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管理。建设农产品质量全程追溯体系,分种类、分环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做好预警防控。强化大数据管理和应用,积极探索“阳光农安”智慧监管模式。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对已命名的强化监管,巩固提升创建成效,着力提升示范创建整体水平。
 
  3.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落实“五有”“六落地”建设标准,提升基层一线监管能力。实行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网格化管理,做到定格、定人、定责、定事。完善生产主体目录,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开展“治违禁促提升”行动,严厉打击禁用药物使用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六)强化安全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
 
  1.加强农产品认证(登记)管理。积极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推动各类经营主体申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优先将品质特色显著、人文历史悠久、品牌知名度高的产品纳入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加快推进我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工作流程再造,强化证后跟踪管理常态化,严格落实淘汰退出机制。
 
  2.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加快推动我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基地建设,积极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打造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提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产业化发展水平。
 
  3.全面推动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动态完善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主体目录,试行范围内生产主体覆盖率达到100%。强化达标合格证开具的培训指导、查验监督,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实施信息化管理,严查严打虚假开具、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等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省农业农村厅成立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协调指导组,强化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渔业主管部门成立相应工作指导机构,细化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推进工作。重点区域县(市、区)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推进小组,加强协调,聚合力量,推进落实。
 
  (二)加强政策扶持。深入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在农业绿色发展、乡村产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种养业良种繁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项目资金和任务安排中,加大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实施区域的倾斜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鼓励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推动更多金融资源投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领域。
 
  (三)加强法治保障。加快推动标准化生产、产地环境保护、质量安全监管、农业品牌建设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使用禁用投入品、破坏农业资源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氛围营造。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新媒体等各类媒体媒介,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利用农产品交易会等平台,扩大展示推介。各市及时总结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发展“三品一标”生产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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