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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为主题举办2021年第二季度例行发布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2  来源:中国政府网
核心提示:4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为主题举办2021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4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为主题举办2021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 于军: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此次发布会的主题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五天前,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毫不松懈抓好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监管是国家赋予市场监管总局的一项极其重要的职责。今天,我们邀请到总局执法稽查局二级巡视员王松林、食品生产司市场稽查专员毕玉安、食品经营司市场稽查专员陈谞、特殊食品司市场稽查专员张晋京、食品抽检司副司长梁钢五位同志共同向大家发布2020年度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工作情况,介绍2021年度重点工作。
 
  我们还邀请了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10多家媒体代表到会。
 
  首先,我谨代表市场监管总局对记者朋友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严守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基本相适应。
 
  一是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四个统一”“四级分工、各有侧重”原则,聚焦重点食品种类、重点区域场所、重点安全指标,持续加大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力度,及时公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全年国家、省、市、县四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评价性抽检等任务695万余批次,食品检验量达到4.97批次/千人,超额完成“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提出的食品检验量达到4批次/千人的目标。针对肉制品、食用油、面制品等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完成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三年全覆盖”年度任务,着力整治非法添加、虚假宣传、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针对风险线索,对抽检监测出3批次及以上不合格食品、连续多年检出不合格食品的228家食品销售单位,以及风险监测中发现3批次及以上问题样品的87家食品销售单位开展了重点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防控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二是严防疫情期间食品安全风险。组织开展食品等民生商品“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参与企业超过1.7万家,带动上下游、产供销迅速衔接,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要求;及时开展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全年各地共排查涉疫食品13896吨,涉疫食品基本得到有效管控。应时所需快速建设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初步建成上线全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推动31个省区市全部实现与全国平台的数据对接。落实总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政策措施,电话访问食品企业1021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临时加贴中文标识措施,帮助解决疫情期间出口食品转内销难题。
 
  三是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年行动”,进一步梳理细化食品生产企业需要落实的五个方面责任。加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力度,全年累计在线监督抽考食品生产企业14万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21.5万人,抽考总体合格率达97.8%,满意度达95%。强化食品生产监管制度建设,组织修订《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规章,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组织编写乳制品、肉制品等重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手册,为基层日常监管提供操作指南。持续推进食品生产许可改革,精减申请材料、压减许可时限,推进“全程网办”和电子证书管理,建立全国食品生产许可信息查询平台。印发《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为食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提供操作规范,鼓励食品销售者在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基础上,向社会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承诺内容。截至2020年底,共1.5万家食品超市公开自我承诺。
 
  四是强化食品安全执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全年共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8.62万件,罚没款27.26亿元,吊销许可证776件,移送公安机关3490件,从业资格限制74411人,查办“邢台特大跨区域生产销售伪劣香油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同时,强化部门间合作,总局会同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知识产权局启动为期三年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从2020年10月底开始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行为。截至2021年3月15日,各地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47664件,罚没款3.5亿元,查扣违法产品2016吨,移送公安机关808件。
 
  五是深化改革创新,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组织对省级人民政府开展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将“党政同责”要求落到实处。组织开展“世界食品安全日”中国主场活动,举办“提升餐饮质量、制止餐饮浪费”等主题活动,持续推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强化监管共治,联合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98.8万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50万余人次。部署各地开展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2020年全国特殊食品企业安全自查和报告率均保持100%,自查报告问题整改率100%。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严把生产、流通、消费每一个关口,严格执法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加快提升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突水平,推进食品安全水平高质量发展,保障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以上就是我的简要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在座的几位司局长共同为大家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解答。
 
  人民日报记者提问:2020年,我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如何?发现了哪些主要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司副司长梁钢:2020年,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市场上销售的全部34大类食品,按法定程序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组织食品抽样、检验。覆盖生产、流通、餐饮不同环节,城市、乡村不同区域,线上、线下和国产、进口不同渠道,全年市场监管部门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638万余批次,总体不合格率为2.31%,与2019年基本持平。
 
  抽检数据显示,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从食品类别看,日常消费量大的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等30类食品抽检不合格率低于总体不合格率。其中,乳制品、饼干、调味品等13类食品抽检不合格率低于1%。从食品业态看,市场监管总局抽检的占市场份额较大的生产企业食品不合格率为0.58%,低于总体不合格率1.73个百分点;占市场份额较大的经营企业食品抽检不合格率为0.81%,低于总体不合格率1.50个百分点;消费者购物主要渠道之一的网购食品抽检不合格率为2.30%,与总体不合格率持平。
 
  同时,抽检数据还显示,我国仍处于食品安全易发、多发期,一些食品安全问题仍需持续治理。一是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仍较突出。食品因微生物污染超标抽检不合格率为2.83%,占不合格样品总量的23.0%。食品因农兽药残留超标抽检不合格率为1.79%,占不合格样品总量的35.3%。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导致的抽检不合格率为0.98%,虽然处于持续下降状态,但食品添加剂“双超”在抽检不合格样品总量中的占比仍达16.2%。二是个别食品类别的抽检不合格率较高。2020年,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小餐饮、小吃店等抽检力度,餐饮食品抽检不合格率为5.99%,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微生物污染,呈现餐饮单位规模越小、抽检不合格率越高的趋势;蔬菜制品抽检不合格率为3.45%,主要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
 
  针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均已及时采取了封存、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2020年,督促完成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任务13.60万件次,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3596吨,罚没金额10.93亿元。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组织均衡推进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落实,以防范化解重大食品安全风险为目标,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本次新闻发布会后,总局将以通告的形式向社会发布各类食品2020年监督抽检情况。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提问:去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其他部门,启动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请问,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效?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司市场稽查专员陈谞:2020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农业农村、商务、公安、知识产权、供销等部门,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2年)》,启动为期3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整治行动按照“1+3”的目标,即在全面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各项措施任务的基础上,针对重点场所、重点主体、重点品类,边打击、边规范、边提升,每年推动1项重点行动,1年1项重点内容,3年持续重点推进,不断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截至2020年底,全系统监督检查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509万户次,组织审核复查食品经营许可证239万家,发现问题6.8万个,监督落实整改6.3万个;组织监督抽检105万批次,其中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23476批次,核查处置20070批次。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主体4365户,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120个,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8536件,查扣违法食品46万余公斤,货值约17751万元,罚没金额共计41246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697件。
 
  今年,市场监管总局将在前期农村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执法行动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行动,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合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提问:去年,市场监管总局等7部门组织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请问,一年时间里,整治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新的一年,还将有哪些新的部署?
 
  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市场稽查专员 张晋京: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等7部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2020年4月以来,市场监管总局等7部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协同联动、有序推进,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专项整治,初步形成条块结合、联合打击、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的良好工作局面,在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
 
  市场监管总局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虚假宣传、传销和违规直销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推进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管理,指导各地严格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加强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管理,加大保健食品抽检监测力度,强化保健食品广告、网络监管,推动保健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公安部在“昆仑2020”专项行动中,加大保健食品犯罪打击力度。商务部严格新增保健食品直销经营备案管理。文化和旅游部大力整治文化、旅游活动中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广电总局严肃查处播出机构违规行为。2020年,全国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98.8万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万人次。市场监管总局、卫生健康委、广电总局等部门不断加强科普宣传工作,指导各地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以志愿服务、知识竞赛、视频动画等方式,科学有序开展丰富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2020年,全国共举办保健食品科普宣传2.2万场次,参加人员214万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88万余份。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等7部门将继续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环节,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净化保健食品市场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保健食品消费市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治日报记者提问:“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那么,在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准备采取哪些工作措施?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市场稽查专员 毕玉安: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食品工业飞速发展,无论是企业数量规模,还是食品种类和质量都有了很大提高。目前,我国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达1500万家,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17.2万家。2020年GDP十余万亿。食品产业虽高度发展,但仍存在法律意识不强、生产经营过程管理不完善、大中小企业发展不平衡、企业技术研发投入不足、产业链供应链不稳定、国际竞争力不足等问题。为此,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提高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健康产品和服务的安全保障水平。要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食品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基础,“十四五”期间,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将重点采取以下四项措施:
 
  一是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二是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重点落实好食品安全领导责任、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风险管控责任、检验检测责任和食品安全投入责任,确保食品生产持续合规,出厂食品质量安全。
 
  三是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引导企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控制水平,提升生产管理水平,提升产品创新研发水平,提升产品品质和品牌建设水平,以乳制品、肉制品为重点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四是强化社会共治促进高质量发展。支持食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提升质量标准,鼓励科研机构参与食品研发创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通过社会共治,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经济网记者提问:刚才发言人谈到,2020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强化食品安全执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8.62万件。请问,有没有具有代表性的案例?
 
  执法稽查局二级巡视员王松林: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把重大案件挂牌督办数量作为食品安全评议考核指标,各地积极作为,查办了一批重大案件。我们也希望通过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给执法人员提供参考借鉴,同时也让广大人民群众理解和认识这些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高辨别能力。
 
  现在就与大家分享2020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办的三起典型案例:
 
  1.河北省邢台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河北厨友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伪劣香油案
 
  2019年4月,河北省邢台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及前期专项行动掌握的情况,对河北厨友食用油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生产经营的多批次芝麻香油的脂肪酸组成不合格且黄曲霉毒素超标。经核实,该企业从个体户李某处购买“红油”(配料标注:玉米和大豆调和油)和“香油精”,勾兑后冒充纯芝麻油销售,售价远低于市场价,年销售额超过百万。经深入研究,邢台市市场监管局将“香油精”的成分锁定为乙基香兰素、乙基麦芽酚两种只能人工合成且不得在芝麻油中添加的香料成分。由于涉嫌犯罪,邢台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公安局成立联合专案组开展深入调查。经查,犯罪嫌疑人孔某某用玉米油、大豆油和棉籽油混合,形成与芝麻油颜色一致的“红油”,按1.5%的比例加入“香油精”,生产假芝麻油,销售给香油生产企业及香油坊。目前,该案捣毁了涉及12省(市)的特大生产经营伪劣香油违法犯罪网络,抓获涉案人员83人,查获伪劣香油和“红油”等400余吨、生产流水线24条,涉案金额超2亿元;10名主要嫌疑人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到8年不等,并处罚金。该案于2021年3月12日作出行政处罚,依法吊销了河北厨友食用油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证,并对主要责任人员处以终身限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格罚。
 
  2.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成都市蜀宴门餐饮服务部使用回收油案
 
  2019年7月,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成都市蜀宴门餐饮服务部在餐饮经营中使用回收油。回收油案件生产加工隐蔽、现场取证困难,执法人员深入蹲点摸底调查,掌握了火锅店店面和厨房的布局、违法工具的情况以及操作的方式步骤。2019年11月,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该火锅店进行突击检查,查获使用回收油的违法行为。经查,成都市蜀宴门餐饮服务部将顾客食用过的火锅底料收集后用滤网去除杂质,对回收的废弃油脂进行加热分离后得到“老油”,制成新的火锅底料销售给顾客,涉案货值达26万元。因涉嫌犯罪,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12月,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该火锅店法定代表人高某某等4名被告人判处2至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吊销该火锅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对高某某等4名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罚。
 
  3.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王某等人网红直播带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0年6月,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其在快手平台直播购买的减肥产品无厂名厂址。经送检,相关产品检出西布曲明成分。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联合深入调查。经查,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王某等人采购西布曲明等原料,制作“酵素”“绿so糖果”“综合果蔬酵素压片糖果” 等减肥产品,设立网红工作室,编剧、拍摄短视频,并在全国各地通过快手等平台网红直播带货销售,涉案金额达1亿元,销售网络涉及河南、浙江等22个省份。联合专案组从网红主播李某入手,克服原料来源隐蔽、产品流出分散、销售渠道复杂等重重困难,层层追溯,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捣毁生产窝点2个、代工工厂2个、销售公司3个、仓库3个,查扣涉案糖果压片10万余片及生产包装设备。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约谈快手平台并责令其整改,提醒消费者停止使用涉案产品。目前,10多个网红账号已被封号。
 
  于军:谢谢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因为时间关系,今天我们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想了解的其他问题,请会后与新闻宣传司联系,进行进一步沟通。
 
  再次感谢媒体朋友参加此次发布会。会议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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