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做好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与管理工作意义重大。现将《2021年全省特色农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
2021年全省特色农业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之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确保特色农产品有效供应,推进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特色农业(指蔬菜、食用菌、水果、茶叶、中药材、蚕桑等,下同)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省农业农村工作大局,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特色农业的发展方式由外延式扩张转向内涵式提升,二是特色农业管理工作的功能定位由助力脱贫攻坚转向助力乡村振兴,三是特色农业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由保供稳价为主转向保供稳价和转型升级并重)、三个确保(一是聚焦发挥农业压舱石作用,紧紧抓住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这个首要目标任务不动摇,确保蔬菜种植面积、产量稳中有升和价格的相对稳定;二是聚焦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推进特色农业转型升级,确保特色农业提质增效和产值的稳步增长;三是聚焦强化底线思维,严格坚持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确保特色农业事业发展和特色农业干部队伍双安全)。
一、围绕中心,优先抓好特色农业稳产保供
(一)抓好蔬菜生产。一是稳定蔬菜产能。通过调整种植结构、提升复种指数、充分利用冬闲田和摞荒田等措施,千方百计增加蔬菜种植面积,确保蔬菜面积只增不减,实现蔬菜产量稳中有升、蔬菜总体自给自足、外调能力明显增强。二是强化生产调度。强化蔬菜周报、月报工作,定期不定期分析、研判、通报蔬菜生产形势。三是提升供给水平。进一步优化生产布局,调整生产结构,丰富品种类型,提升蔬菜质量,强化应季、应急和速生蔬菜生产管理,落实蔬菜生产、供应的结构性平衡、季节性均衡和应急性保障。
(二)强化田间管理。一是强化备种备收。积极引导和帮助生产主体做好农田整治、农资供应、农机服务等耕种收准备工作,确保种子等农资供应充足、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确保耕种、采收及时、高效。二是强化生产监测。切实开展墒情、苗情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特色农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技术指导。充分发挥特色农业技术体系的功能与作用,不断强化对特色农业育苗、种植、日常维护、病虫草害防治,以及旱、涝等自然灾害防灾抗灾和灾后恢复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四是强化防灾减灾。大力发展适应性特色农业,推进主动避灾。积极对接气象、应急保障等部门,及时发布天气、灾情等有关监测信息,及早制定各种突发情况应急预案,最大程度避免和减少灾害影响与损失。
(三)推动产销衔接。一是拓展销售渠道。推动生产主体与农批市场、电商平台、生活商超等经销商和农村经纪人的对接与协作,积极拓展直供直销、同城配送等销售渠道,构建产销稳定精准对接模式。持续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发挥电商平台、企业作用,打通采收、加工、物流和销售的农产品数字供应链,促进线上销售。二是畅通流通渠道。主动协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全力畅通特色农产品流通渠道,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应享尽享。
二、依法依规,切实加强特色农业监督管理
(四)严格全程监管。一是严格行政审批。严格按照《安徽蚕种管理条例》《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蚕种、食用菌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以及新蚕品种审定、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确认工作。二是规范产销监管。省级拟出台《关于加强蚕种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食用菌菌种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蚕种、食用菌菌种的生产经营管理及其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工作。
(五)突出质量监管。一是推进绿色生产。继续深入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指导和帮助生产主体采取农业、生物、物理等措施进行病虫害综合防治,加大“双减”力度,推广“双减”模式,在提升产品质量的同时减少面源污染。二是开展监督检查。按照国家部署与要求,做好特色农产品部级例行质量监测和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特色农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检查;市县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本地特色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三是创新监管机制。积极探索和试行特色农产品质量合格证制度,推进特色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实现特色农产品质量可控可追溯,确保质量安全。
(六)强化工作考核。严格“菜蓝子”市长负责制和稳定发展蔬菜生产绩效管理,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不断压实蔬菜稳产保供责任。
三、提质增效,积极推进特色农业转型升级
(七)强化设施建设。加强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机农具等现代化硬件设施配备,切实改善农田、取水、供电、采光、病虫害防治等特色农业生产经营条件。树立新基建理念,把信息化建设纳入到特色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范畴,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特色农业领域的集成应用,推动特色农业生产经营与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
(八)强化科技支撑。不断加大特色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研发、转化、引进、推广、应用的力度,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对抵御两个风险的支撑作用,不断提高科技对特色农业发展的贡献率。持续开展蚕种保育和提纯复壮等种性保持工作。
(九)强化示范带动。以实施“158”行动计划和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为抓手,大力推进特色农业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建设,力争创建一批生态茶园、精品果园、放心菜园、特色菌园、道地药园等特色农业示范园区,充分发挥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在科学技术、生产工艺、经营方式、产业导向等方面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十)推动品牌创建。在满足大众化市场需求、确保特色农产品自给自足的基础上,推动特色农业高端化、精品化、品牌化,不断增加特色农业“三品一标”数量,力争创建一批在全国范围内叫得响的高精尖特色农业品牌。
(十一)推动资源整合。一是做大做强实体。推动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特色农业实体的合作、并购和重组,逐步淘汰小农户、小田块、小作坊、低产能等落后的生产、加工、经营方式,提倡和鼓励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订单化生产、加工和营销,推进特色农业实体由“铺天盖地”向“顶天立地”转变,打造特色农业“航母”,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引领作用。二是打造产业集群。以特色农业主产区和龙头企业为依托,打造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和优势特色产业区,为延伸产业链、推进三产融合创造条件。三是强化政策引导。政策制定、项目安排与资金分配充分考虑和体现对特色农业资源整合的支持与引导,向有一定基础、能扶持起来的企业倾斜,向有利于形成龙头企业、示范基地、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和优势特色产业区倾斜。
(十二)推动三产融合。围绕发展县域经济,抓住加工环节短板,强化全产业链开发思维,将发展特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业、农村电商等一体考虑、统筹布局,努力形成上中下游衔接、一二三产齐备、业态丰富多样、相互融合参透的特色农业产业体系、经营体系、产品体系,加快实现以工补农、以商补农、以游补农。积极开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示范创建。持续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十三)推动区域合作。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以长三角和中部周边省份为重点,推动特色农业区域合作与协调发展,打造长三角和中部周边省份3小时新鲜特色农产品物流圈。充分发挥不同地区在科技、资金、土地、人力、市场等方面的比较优势,推动各种生产力要素的市场自由性流动和决定性配置。充分发挥省蔬菜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大力推进《长三角区域一市三省蔬菜产销合作框架协议》落到实处。
四、固本培元,全面夯实特色农业工作基础
(十四)强化队伍建设。一是强化作风建设。深化机关党建和效能建设,加强教育引导,不断强化特色农业干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奋发有力的进取意识,不断强化发展特色农业、助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的责任担当。二是强化能力建设。大力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针对性培训,积极引导特色农业干部和广大特色农业从业人员拓宽工作视野、创新管理理念、调整发展思路,努力提升特色农业干部和从业人员在组织管理、生产经营、协调沟通、政策把握等方面的水平与能力。三是强化廉政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底线思维,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
(十五)构建制度体系。一是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职责分工、工作规范、“三重一大”、效能建设、机关党建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实现各级特色农业管理机构管理规范、运转高效、执行有力。二是业务政策制度。加强产业发展、项目安排、资金管理、工作推进等特色农业发展的政策制度建设,着力推动形成特色农业优先发展的支持保护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努力构建财政与生产经营主体投入为主(基础设施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盈利性的生产经营以生产经营主体投入为主)、金融积极支持、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切实解决特色农业特别是中小微特色农业企业的融资难、贷款难问题。完善保险体系,推动特色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省级拟出台《关于实施蔬菜产业振兴工程,推动蔬菜产业转型升级的通知》。
(十六)深入调查研究。一是开展综合调研。组织开展“十三五”期间全省特色农业回头看,全面摸清家底,健全基础资料,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进一步做好特色农业管理工作和开发特色农业管理信息系统打好基础。二是开展专题调研。根据厅里部署和工作需要,适时开展针对性专题调研。
(十七)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加强系统联动。加强特色农业生产情况、工作动态等信息报送,注重特色农业典型经验做法的挖掘、总结与推广,分行业、分区域召开特色产业现场观摩会、推进会,尽快形成全省特色农业系统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整体推动的一盘棋格局。二是加强省外交流。加强与全国其他兄弟省市,特别是沪苏浙与中部周边省份的省际交流,择机组织开展到省外先进地区的学习观摩与调查研究活动,学习借鉴先进做法,推动区域交流合作。三是加强信息宣传。挖掘宣传内容,拓展宣传渠道,区分宣传对象,把握宣传导向,着重宣传特色农业主要工作进展、重大事项动态、典型经验做法、明显工作成效、客观困难问题、合理政策建议,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同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各届的关注、理解、配合与支持。